校園法律
【活動報名】校園輔導與管教系列: E世代的法治教育
校園輔導與管教系列:105/06/16(四)18:00 ~ 21:00
E世代的法治教育
本會蒙理律文教基金會邀請,規劃五堂與校園人權法治有關的【法理情談】演講於93巷人文空間[台北市松江路93巷2號2F] 舉行。活動免費,須事先報名,當日持『確認席位通知』為憑,始得如入席參加。系列內容請見理律文教基金會網站。機會難得,歡迎踴躍報名!點選以下連結即可前往{理律學堂課程報名專區}:
【活動報名】12/20法治教育「校園霸凌」專題講座
如何預防學生霸凌行為的發生?如何有效推展零霸凌的友善校園?
不僅是校園中教師與行政人員的任務,更是應結合家長,
以及專業人士,包括:法律專家(例如:律師)、輔導專家等共同努力的教育課題。
邀請您加入法治教育行列,與我們一同散佈思辨的種子,打造零霸凌的友善校園!
【新書出版】《預防校園暴力行動方案》
打造零霸凌的友善校園
本會自2015年3月正式推出《預防校園暴力行動方案》一書,以「參與式學習」的課程設計為核心,引領學生認識與反思「校園暴力」問題,並進而實踐行動-研擬專屬學生的「預防校園暴力計畫」。
預防校園暴力行動方案
有關「校園暴力」的案例時有所聞,人與人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、壓迫或排擠的現象,其實一直存在孩子們的周遭。有鑑於「校園暴力」的問題確實不容忽視,並且需要家庭、教育單位及社區共同來面對並加以積極的處理。本會引入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研究發展出的Violence in the Schools──Developing Prevention Plans 《預防校園暴力行動方案》這套課程,以幫助我們更加了解今日校園中所面臨的這項重要且棘手的議題,進而提出各項可能的解決方案;此書內含的課程設計,提供教學者一個引導學生如何探索、了解與解決各種校園暴力問題的重要機會。
種子講師培訓
本會願景是培育優質的公民與法治教育師資人才,使教材真正在教室被實踐;培養具有良好公民素養並懂得批判性思考的下一代。相應的工作目標包括培育更多種子律師、老師。並且維持與種子律師、老師的連結與交流,共同促成本土化教材。
以現階段我們在各級學校推動課程與教學之現況與策略來說,本基金會教材,例如民主基礎系列叢書的許多概念,在國小及國中階段,可以應用在班級經營中,或是在社會、綜合等學習領域中,配合教科書的內容,補充、添加本基金會的教材,進行加深、加廣的教學。在不需要進行整套課程的施教情況,可能提升教師使用本基金會教材的意願。
為持續以研習方式進行廣度的推展,我們也重視深度發展的強化。在推廣的方法上,我們做下列兩種區分:
1.辦理初階研習(一):先介紹本會民主基礎、公民行動方案等教材的概念。對象是以未曾接觸或不熟悉教材的老師為主。惟為增進對於教材及概念的了解,活動形式可不限於教師研習,譬如「讀書會」亦可列入考慮。
校園規範治理
當校園中出現許多輔導管教的問題,究竟教師在處理學生問題時可以怎麼做?校園中「管」與「教」的界線又在哪裡?法律與教育之間的關係,該是相輔相成?還是井水不犯河水?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重要議題。
本會持續關注各教育現場之輔導管教議題,目前已出版《老師,你也可以這樣做》和《老師,我有話要說》二書,分別針對校園中常見的問題,提供相關法律與教育觀點、處理建議和延伸思考。成員亦持續受邀至校園對教師作相關的宣講,以協助更多教師能妥善處理校園的輔導管教問題,同時促進校園中的民主法治精神。
【校園法律實務與輔導管教】老師,我有話要說~學生權利守則
第一篇 受教權
第二篇 平等保護
第三篇 自由權
第四篇 學校管教與正當程序
第五篇 其他
本書邀請律師、法官、教師、退休校長等的各界專業人士,集思廣益,設定題組與題目,蒐集資料參考國外書籍論文,不斷提出討論,並考慮本國教育環境的變化及政府教育政策的實施,是目前國內討論學生權利最完的一本著作,對大專院校,高中、國中、小學的教師及學生,乃至教育行政人員及學生家長,都極具研讀的價值。(張廼良/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董事長)
這是一本對親師生來說都超實用的好書,全書親師生思維對話方式鋪陳,幾無說教,具有不可思議的耐心,看得出編者試圖在學生學習生活中找尋更多共識,進而達成教育目的,非常用心。(劉欽旭/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)
這本書的說理由方式,每個問題,沒有預設答案,不先說對或錯。而是從法律觀點、教育觀點,慢慢說道理,再延伸其他思考。在說理由,思考的過程中,讓受教權、平等權、自由權、程序權及隱私權等觀念,逐漸具體成形。這是我喜歡這本書的理由。(蔡坤湖/臺灣臺北地坊法院少年法庭法官)
本書以實務為例,涵藝各式教育現場可能發生的問題,從情理法觀點看權利與義務,每一個問與答都有完整周延的分析,令人期待出版後將帶給教育現場許多幫助,相信家長們更樂意擁有這本書解惑。(吳福濱/全國家長團聯盟理事長)
本書中的每個單元主題都十分貼近校園現場的運作實務,不僅呈現完整且多元的教育觀點、法律觀點,更棒的是還提供了處理建議以及延伸思考,就像一本「維基百科」一樣,幫助我們立即掌握學生權利的核心價值與觀點,思辨其中的權力關係,以及如何落實相關的程序正義,並且指出明確的處理方向,實在是學生權利的隨身小幫手,值得大力推薦。(葉大華/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)
學生的權利在哪裡?老師的權力在哪裡?
這是學生要看,老師及家長更要看的一本書!
學校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責任?
作者:翁國彥律師
近日桃園八德國中的校園霸凌事件引起社會關注。此一長期未獲得主管機關嚴肅正視的爭議,不但涉及學生輔導、師生關係等教育議題,也牽涉到學校及教師面對學生出現傷害他人行為時的管理方式。換句話說,本次爭議凸顯目前的校園霸凌方式,已有走向極端、激烈化的傾向;當此類校園霸凌的方式已非教師所能單獨處理,甚至可能將危及教師的自身安全時,教師應如何在積極介入輔導及保護自我安全之間,精準地拿捏處理分寸?
教育基本法第17條中規定:「學生之…身體自主權…,國家應予保障。」換句話說,代替國家執行教育事務的各級學校及教師,均負有義務保護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免於遭受來自各方面的侵害,包括校園內其他學生的惡意傷害。因此,學校及教師固然應在現有能力、人力及資源範圍內盡最大可能保護學生不致於遭受霸凌,但教師既然不可能時時刻刻跟隨在學生身邊提供保護,因此學校面對霸凌事件時必須負擔最低程度的作為義務,應是「盡可能予以察知」,並在「察知後立即給予適當處理」。此處的區分標準之一,是學校或教師是否察知霸凌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