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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義

能承擔責任的理想公民

2011-12雲林縣國小教師法治教育研習活動記行

作者:鍾毓理律師(台北芙蓉扶輪社社長)

法治教育是什麼?

         一般人認為法治教育課程應該由律師、法官、檢察官等權威人士按實例講述法條,告訴聽眾這個不可行,那個會違法。然而法條千千萬萬條,還常常因應社會需求而作修正,與其一個條文一個條文逐一宣導,不如建立大家是非對錯的觀念,知道是錯的行為就不要做,對的行為盡可放手做,這應該是比較可行的方法。 

         也有許多人以為傳道授業解惑是老師的工作,對於孩子將來會面對的問題應該由老師提前教導學生。但是未來的社會有許多課題是我們現在無法預見的,我們又如何事先告訴孩子們什麼是標準答案。事實上,人生課題有很多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,思考過程之良窳將影響每個人的抉擇,甚至改變人生。在現行教育體制下,考試要求書寫標準答案,學生也都在期待得到標準答案,但只要稍有社會歷練的人都知道,許許多多的課題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,重要的反而是分析、思考、決定與執行的過程。

民主基礎宣講心得分享

作者
游敏傑律師

        其實,筆者從參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的種子教師培訓,到開始協助中心進行民主基礎系列講座,或法務部執行必要命令的宣講活動,至今也只是堂堂邁入第二年,因此,嚴格說來,筆者在法治教育的領域並不算是經驗豐富。不過,正因為這樣的機緣,使筆者才有機會從過來人的角度來野人獻曝,跟各位分享一些對民眾宣講時的「起手式」,希望能提供給有意參與法治教育的朋友做為參考。

       總的來說,本中心進行法治教育宣講的對象,基本上是以國中、小學生、教師及一般社會民眾這三類為主,前二者中心這裡都有充足的教材可以利用,講師倒不必憂心,但若是要對一般社會大眾的宣講,筆者則建議講師應自行準備簡報、講義,以適應各種不同的宣講場合與對象。以下則是筆者就自身經驗,整理一些對社會大眾宣講時的心得或經驗,並按宣講的時序摘要說明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