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題/評論
法治教育推廣紀實
散播法治的感覺~『法治教育向下札根』活動2003年至2006年紀實
作者:張澤平律師(本文原載於 "全國律師" 雜誌, 2006年6月號)
緣起
從西元2002年起,一群關心本地民主法治教育的朋友們,開始與美國從事法治教育的耶魯大學教授、公民教育中心(the 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)接觸,並引進美國教材。隨後在我國出版教材、進行國小師資培訓,並邀集扶輪社的力量籌募經費,使「法治教育向下紮根」活動成為我國推動法治教育活動不可或缺的環節。筆者因為義務擔任整個活動執行長的工作將近三年,有感於各界支持的力量綿延不斷,未來的工作也將與日俱增,故趁整個活動處於重要轉捩點的此刻,將這幾年來活動進行的過程作成紀錄,以尋求更多人士的支持,也為我國民間推動法治教育的發展歷史寫下紀錄。
耶魯大學教授到訪
台灣地區中小學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
壹、 前言
台灣地區自民國七十六年解除戒嚴後,隨著中央級民意代表定期改選、總統民選等,民主政治逐漸步上常軌,然而與「民主」相伴隨的「法治」,似乎並未普遍深植於整個社會,無論是在朝的行政、立法部門不時相互指責彼此違法,抑或解嚴後民間社會力高張給予人失序的印象,「法治」繼「民主」之後,逐漸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。
日本法教育之旅
緣起
現代法學尊重人性尊嚴、崇尚理性規範的奧妙,是所有沈浸在法學之美的法律人共同的體會。在多年前即將離開校園的時候,我曾寫一本法律入門書,希望無緣就讀法律系的人也能一窺法律的理性殿堂。寫作的過程中引發了我對法治教育的興趣,自此與法治教育的推廣工作結下不解之緣。
一九九九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法治教育小組,由黃旭田律師領軍成立,我抱著幾年來對法治教育不減的興趣,欣然加入。三年來和司改會的同仁、律師及公民老師們在法治教育的園地不斷精進、成長,讓我在律師生涯中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。
公民教育--美國的成功範例
2002年「為法治打基礎—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」研討會記錄(二)
前言
我們今天所要談的是法治教育,這跟法學教育不一樣,法學教育是針對法律系學生,如何培養他們成為律師、法官;這跟公民教育也不一樣,一般的公民教育是說政府的運作方向;所謂法治教育,是研究如何在小學、中學、高中的階段,引進民主法治的概念,然後透過實際的運作及課程的教授,讓學生能夠了解政府的運作及作為一個世界公民的基本責任。
法治教育最基本的,就是讓每個人在小學或青少年時期就培養正確的觀念,且從校園內建設一個模擬實務的環境,讓他們能夠經由這種環境式的教學,體會、感受到他們作為一個好公民的權利、義務。在此介紹美國目前兩種最普及與成功的法治教育模式,兩種模式都可以為不同的法治制度量身訂作教學專案,非常適合美國以外的專家學者採用。
美國社區法治教育之現況與課程
2002年「為法治打基礎—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」研討會記錄(一)
主講人:美國耶魯大學Barbara Safriet教授
學歷:Goucher大學文學士(B.A.)、美國耶魯大學法學碩士(LL.M.)、美國馬里蘭州立大學法學博士(J.D.)、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助理院長
主持人:台北律師公會黃瑞明理事長,華友扶輪社莊秀銘律師
現場口譯:巫青冠律師
特別要先表示感謝的是,我們在這裡受到相當熱情的款待。
現在要和大家討論的,是我們公民教育和法治教育在實務上的運作。並分成以下四點來介紹。一、社區法治教育的目的。二、介紹我們的教材。第三、研發教材的過程所要注意的事項,尤其是在訓練教師方面。第四、則是一些特殊的教學技巧。
法治教育的札根之路
2002年「為法治打基礎—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」研討會後記
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在台北律師公會有一場別開生面的「為法治打基礎—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」研討會(由台北律師公會、國際扶輪3480地區、3520地區主辦;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辦),會中特別邀請美國耶魯大學Carroll D.Stevens教授與Barbara Safriet教授,傳授美國實施公民教育、法治教育的經驗,使到場聽講者對法治教育的未來得到許多啟發(Carroll D.Stevens教授的座談內容請參閱司改雜誌第38期,Barbara Safriet教授的座談內容請參本期雜誌)。本文僅就參與該研討會所獲得的靈感,綜合筆者對法治教育的經驗及看法,提出我國推廣法治教育的紮根之路,尚期待各界批評指教。
一、法治教育的內容及目的
一般人談到法治教育,最先想到的常是灌輸守法的觀念。如果人人從小灌輸人民守法的觀念,使社會犯罪率降低,自然是社會成本支出最低的好方法。然法治教育如果僅限於這部分,並未把法治教育的重要內涵介紹出來。